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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出台境外机构发债新规 广州调整住房保障标准

2018-09-26 11:58:08 来源:观点地产网

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及发展改革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注册程序,并同时就信息披露、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以及人民币资金账户开立、资金汇兑、投资者保护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未来,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将被纳入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框架内统一管理,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

资料显示,自2005年国际开发机构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境外机构的境内债券融资渠道不断扩宽,主体类型日益丰富。

截止2018年8月末,境外机构已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1781.6亿元,发行主体包括国际开发机构、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办法》的发布,完善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制度安排,促进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对于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

与此同时,《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由此正式废止。

广州调整家庭住房保障标准公租房收入线上调涨幅21%

9月25日,广州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三调整一完善”包括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交标准,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机制等。

据悉,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是指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调整为3566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涨幅21%,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指结合市场租金状况,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4个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按此调整后,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

调整实物配租计租标准是指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同时采取租金封顶制度,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顶,超出15%的租金予以免交。

而完善退出机制指的是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按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分类处置: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资产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可以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北京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检查违规者或将停工整改

9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方案》,并标明将于9月25日至10月15日,对北京各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北京市住建委将成立2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带队。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东城、朝阳、通州、平谷、顺义、怀柔、密云、大兴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抽查。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房山、昌平、延庆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抽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方案》明确,此次抽查的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是否依法依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行为;是否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是否在施工现场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等。

《方案》表示,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停工整改;对于检查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行政处罚、记分、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处理措施。

此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5日,而10月16日至10月20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深圳修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要求提高公共配套设施

9月2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公告表示,《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编制技术规定》)已经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原《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废止。发布之日前尚未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业务会、各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按照《编制技术规定》的各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深圳规土委表示,此次修订是在延续试行版主要技术框架上,厘清了更新单元规划定位及成果构成,强化了城市设计研究内容、新增了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生态修复、及土石方平衡研究,提高了公共配套设施要求。

具体而言,《编制技术规定》完善了规划管理体系,明确单元规划成果定位,包括适用范围、更新单元规划成果定位以及成果构成。

与此同时,规定所有城市更新单元均应进行城市设计专项研究,鼓励建筑方案设计采用优选制度;依情形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专题研究;规定所有城市更新单元均应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研究;规定所有城市更新单元均应进行生态修复专项研究;增加土石方平衡方案。

在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编制技术规定》补充要求促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求位于密度一、二区的规划商业用地中应设置不少于商业、办公与旅馆业建筑面积5%的商业文化设施,以满足市民文化交流空间需求。鼓励在法定规划基础上额外落实文化设施用地;细化公共配套设施布局要求。

在满足管理需求,上下串联打通更新全链条上,《编制技术规定》还补充要求明确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与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对接,衔接更新单元规划调整与修改的审批程序等;要求列明拆除范围内及拆除范围外涉及土地清退、用地腾挪、零星用地划入的土地信息核查内容。以此为基础,基于规划统筹需要,划定更新单元范围线;进一步明晰用地腾挪的概念;并规定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可优化已批计划的拆除用地范围。

在简化图纸成果方面,《编制技术规定》规定在管理文件中取消市政工程和道路竖向规划图;梳理各技术图纸的关系,将相关图纸进行合并表达或组图表达。

清远:取消房价备案后可申请提高备案价格的规定

9月25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通知》,清远市将取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清建〔2017〕143号)关于“备案价格允许在适当区间上浮和房价备案后申请提高备案价格”的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将《清远市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及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第二条第(三)项:“…申请人取得相关价格备案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逾期则该次价格备案视为无效”规定中,5个工作日更改为10个工作日。

关键词: 广州 住房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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