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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逼宫”戏未了 监管函又来袭

2018-07-06 14:32:26 来源: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成万)“逼宫”未了,监管函又随之而来。近日,*ST华泽 (000693)同时发布了两则公告。一则是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发来的监管问询函。针对公司存在的四大问题,要求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10个工作日内回复,并抄送深交所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则是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博恒智)公开征集罢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职务投票权的报告。

四川证监局发来的监管函主要针对公司存在的以下四大问题。问题一:公司为王涛向山东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角洲基金)借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至今未履行股东大会相关审议程序。对此,监管函要求公司说明上述担保责任,应诉情况和应对措施等。

问题二:监管函要求公司说明在深圳中融接受全权委托行使表决权后,王涛、王辉与深圳中融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关系是否发生变动;委托行为是否以深圳中融主导解决占用和股权补偿等问题为前提条件;自2016年6月以来,深圳中融已采取的主导解决资金占用、业绩补偿问题的具体举措;在相关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是否有撤销表决权委托的具体安排,并说明原因;公司及深圳中融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问题三:目前公司面临退市风险。对此,监管函要求公司说明化解退市风险的具体举措及安排。

问题四:监管函要求公司结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董事长主要办公所在地等实际情况,说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与此同时,公司收到股东康博恒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康博恒智作为征集人,对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出了如下表决意见:要求罢免刘腾、齐中平、徐景山、柴雄伟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朱小卫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罢免理由为,上述人员对公司目前的法人治理结构整改、大股东清欠等问题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关键词: 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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