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新闻 > 正文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 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

2021-10-25 09:36:2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

在法律责任中,除了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后果外,还规定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郭林茂表示,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家庭,国家不过度干预,但需要一定的支持举措。新法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工作,并对家庭教育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特别是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服务。

新法还要求,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应结合自身工作,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家庭教育课程,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可以依法设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新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发现未成年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要及时制止管教,并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设立社区家长学校或者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其他社会力量的协助是家庭教育取得更好成效的保障。”郭林茂说。

关键词: 家庭教育 促进法 出台 传统

本网站由 财经产业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23326号-29
联系我们:85 572 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