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严防发生事故 山西省开展城镇燃气隐患大排查

2021-06-16 10:59:34 来源:太原晚报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贵州省贵阳市“6·12”泄漏事故教训和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省政府安委办6月13日印发《关于深刻吸取贵州省贵阳市“6·12”泄漏事故教训和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立即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对城镇燃气管道,特别是老旧城镇燃气管道检测检验与隐患排查治理,对与居民区、工厂、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和铁路、公路、隧道、市政地下管网及设施安全距离不足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要限期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加强燃气管道检维修、动火和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作业前要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落实安全风范措施,严格作业审批和操作规程,严防发生事故;加强城镇燃气管道日常巡护,保证设备设施完好,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城镇燃气管道规划建设工作,城镇燃气管道规划建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并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城乡规划相协调,与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相衔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

省政府安委办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化学品储罐集中区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废弃闲置关停的厂房仓库、城乡接合部等偏僻地点,临城市和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的化学品储罐区,以油品和化学品储存、加工、物流为主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学品储罐数量多密度大的工业集中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行为。(记者 薄鸿)

关键词: 事故 城镇 燃气隐患 排查

本网站由 财经产业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23326号-29
联系我们:85 572 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