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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投资新规征求意见:严格控制新增燃油车产能

2018-07-05 16:08:32 来源: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5日讯 昨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消息称,为适应汽车产业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制定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目标为,“完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鼓励企业产能合作,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并强调“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

针对燃油汽车整车项目,《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优化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布局,新增产能投资项目应建设在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推动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省份聚集。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此,《征求意见稿》指出,除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企业以外,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第一,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第二,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第三,未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的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第四,对行业主管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整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的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整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除外)。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燃油乘用车扩能投资项目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应满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强调,对于异地新建扩能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15万辆且企业上年度总产量不低于30万辆。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八条还规定,“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对此,《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省份建设:第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存在同产品类别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第三,现有同产品类别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产量未达到建设规模的80%。

而对于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征求意见稿》也有所规定: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

关键词: 燃油 意见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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