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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成常态 成都燃气IPO遭遇特许经营弊端

2019-03-08 13:29:55 来源:红商网

下游燃气的售出价也主要由政府管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一般采取“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

虽然目前我国燃气行业具有单位毛利率水平稳定、波动较小的特征,但是燃气公司主要依靠销售量的增长量实现业绩增长,这造成了成都燃气等公司的市场化经营缺失,并且特许经营的垄断性限制了公司销售市场的快速扩张。

关联交易成常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西南地区,其他地区收入系子公司千嘉科技燃气计量表销售及安装实现的收入以及提供设计开发服务实现的收入。来之西南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在报告期分别占到公司收入的98.67%、98.32%、97.55%、96.79%。

成都燃气近乎封闭式经营的市场也造成了公司目前天然气销售、天然气安装、燃气计量表具销售及软件设计开发三项主营业务市场拓展的局限,三项业务的相辅性带来了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代垫社保公积金等。

报告期内,成都燃气向关联方销售天然气的金额分别为 4696.17万元、3578.92万元、5574.84万元和 2791.13万元,占公司同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3%、1.32%、1.86%和1.59%;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向关联方提供天然气安装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679.11万元、1027.82万元、969.27万元和2726.82万元,占公司同类收入2.84%、1.85%、2.21%和9.05%;向关联方提供燃气行业管理软件设计开发服务的金额分别为533.81万元、1019.31万元、742.26万元和229.64万元,占同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27%、36.77%、33.34%和34.16%,

上述主要的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虽然占比较小,不构成重大依赖,但是已经成为成都燃气经常性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在未来经营中并不排除继续甚至扩大关联交易的可能性。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华润燃气投资采购天然气。2015年至2017年采购额分别为1.78亿元、1.41亿元、1.09亿元,分别占公司同类交易的8.7%,7.6%、5.39%。

并且,公司采购的交易价格明显高于中石油、中石化供应商的价格,2015年的采购价与中石油、中石化的采购价相同,2016年关联采购价高于第三方均价0.1亿元/立方米,2017年高0.18元/立方米。

同时,报告期内,成都燃气向关联方华润工程、华润郑州工程的采购工程施工服务,金额分别为 1.49亿元、1.51亿元、171亿元和1.17亿元,占公司同类的比例分别为17.32%、24.35%、25.38%和 25.42%。

此外,成都燃气的工程类设计采购在报告期全部交给关联方华润设计完成,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353.99万元、1519.35万元、963.94万元和 401.08万元。

常态化的关联交易能否保持合理和公允,虽然公司给出解释但是难免让市场质疑,公司的经营面临的风险。

另外,在报告期,成都燃气对关联股东的回报慷慨让人诧异,仅在近三年,成都燃气持续现金分红分配股利,累积金额高达17.35亿元,而从2013年开始至2018年上半年,公司对募资项目的投入才8.63亿元,分红额远超此次募资11.5亿元的额度。

不过,高度依托管网建设拓展市场提升业绩的成都燃气募投项目已经在前期消耗了募投项目带来的业绩增长红利,并高额分配给了股东,到2020年仅剩的建设期,能实现多大的业绩增长回馈值得注意,把残余的募投项目跑向二级市场进行融资是否合适?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韩永先 北京报道

关键词: 关联交易 成都燃气 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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