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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

2021-08-06 09:19:57 来源:北京商报

王梅婷表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一些原来按照真实工资情况缴纳社保的人群受影响相对较小,但是一些低报工资总额从而减少缴纳额的企业和职工则面临社保缴费压力增加。但应当注意到,这对劳动者权益是更好的保护措施,因为企业会为员工缴纳工资总额20%的社保,所以此次统一五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利于企业为职工多缴纳社保,更好地保障职工养老、医疗等权益,未来职工享受到的养老金水平也会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缴费基数提升会带来一定压力,但这种压力是可控的、可预期的。而对于员工来说,这会保障企业给员工缴的养老保险更多一些。”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对于自由职业者如何缴费,《通告》也作出了明确: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其中,参保人如选择按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对灵活就业人员灵活选择养老金缴纳基数,有利于促进其主动参保。灵活选择缴纳社保基数有利于减轻其缴纳负担,能够提高其缴纳意愿,促进基本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升,逐步向‘应保尽保’过渡。同时,有利于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其应对风险能力。”王梅婷说。

此外,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记者 陶凤 吕银玲)

关键词: 社保缴费 基数调整 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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